了解欧盟的第13条及其对互联网的意义

2019年3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最近历史上最具争议的国际版权立法之一。这项被称为第13条的法律可能会重塑互联网。

许多人认为,监管机构不理解第13条的影响,而其他人则表示,这将保护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并确保为艺术家提供合理的报酬。

第13条到底是什么,这个决定对互联网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数字时代的版权

互联网是联网的世界各地的计算机和服务器集合,在全球范围内共享数据和信息。互联网的开放性创造了爆炸性的增长,曾经的利基服务已成为世界上最关键的通信工具之一。

规范互联网一直是一个挑战。互联网不在一个国家/地区,数字服务和数据无缝地跨境流动。

版权在不同国家之间有所不同,有些国家采取强硬立场,而另一些国家则大为忽略。欧盟(EU)目前有28个成员国,尽管英国还是英国退欧。工会代表着世界上最重要的贸易区之一,因此其监管框架在全球范围内都有影响。

版权法旨在鼓励内容,艺术和其他媒体的生产。如果他们的作品被盗,复制或复制,他们会向艺术家和版权所有者提供法律追索权。但是著作权法的制定大多是考虑到数字时代的。

著作权法规的倡导者说,这鼓励了创新,因为创作者知道他们将因其工作获得经济上的回报。另一方面,由于执行成本,知识私有化以及对术语真正含义的含糊不清,评论家对数字版权法表示不屑一顾。

在这种困惑下,一些创作者相反,转而使用诸如copyleft之类的版权替代方法。

当前的立法意味着,互联网从未受到有效的版权监管。大型技术公司,例如Google,Facebook和其他公司,已经开发了在所谓的版权法灰色地带运作的商业模型,在这些领域中,他们既没有托管也没有阻止对受版权保护材料的访问。第13条旨在改变这种状况。

欧盟的版权

欧盟是一个政治和经济国家集团,主要来自欧洲大陆。它为成员国运营着一个单一的经济市场,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化法律,各成员国必须遵守或批准其当地法律框架。

欧盟自1991年以来制定了整个联盟的版权法规,尽管此后做出了各种修改和指示。第13条正式被称为《 2016/0280数字单一市场中的版权指令》第13条,是协调和更新欧洲版权法的最新尝试。

自2012年以来一直在进行讨论,尚·克劳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担任欧盟委员会主席一职,使人们对改革版权法产生了新的兴趣。容克的目标是以与现有实体单一市场类似的方式在整个欧洲实施数字单一市场,以增强欧盟的经济绩效。

尽管拟议的指令包含许多变更,修正和补充,有两个特别引起争议:第11条和第13条。

第13条是什么?

为强迫互联网公司监管版权,该指令第13条指示“信息社会服务提供者[…]应[…]采取措施,确保与权利人订立的使用其作品或其他主题的协议的功能,或防止权利人确定的作品或其他主题在其服务中的可用性

与许多法律文件一样,目前尚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但是,总而言之,任何处理用户上载内容的互联网服务(占所有在线服务的大部分)都有责任确保未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非法显示或上传到其平台上。

一段文字具有巨大的意义。它有效地要求互联网服务部门保护版权,并建立,维护和运行用于保护版权的数据库。不遵守此义务将导致该公司承担侵犯版权的责任。

这是互联网发展方式的一次变革。实际上,在美国,服务提供商根据用户的《通讯规范法》第230条明确免除其责任。

所有第13条模因

网络模因是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的一种媒体。模因通常是流行文化中的编辑图像,例如电视节目或电影中的剧照。根据法律的解释,这些图像可能被视为侵犯版权。

立法草案发布后,许多批评家争辩说,欧盟第13条提案将成为模因文化的终结。按照类似的逻辑,流行的混音文化将会消失,这可能意味着用户生成的混音和模仿以及托管它们的平台(如YouTube和SoundCloud)的终结。

许多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网站依靠用户生成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Facebook,Reddit和Twitter之类的社交媒体网站因其平台依赖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影响。

但是,尽管第13条可能产生广泛影响,但媒体还是明确规定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关于模因调控的争论始于模因。如“了解你的模因"所述,2018年6月12日,一个Reddit用户发布了一个模因,其使用的单词是“您试图查看的内容已被欧盟版权法禁止。"

否在我的故乡!摘自dankmemes

帖子被严重推崇,关于该主题的变体开始出现。这些很快传播到其他社交媒体网站,深刻地影响了围绕第13条的讨论和辩论。

#SaveYourinternet运动得到了网络发明者Tim Berners-Lee爵士的支持,维基百科的创始人吉米·威尔士(Jimmy Wales)等人开始使用模因杀手这一概念作为其竞选活动的基础。

然而,第13条的这种潜在影响只有在广泛关注的内容下才能实现

什么是内容过滤器?

第13条的原始文本对于互联网服务如何监管用户上传的内容非常含糊,导致许多人猜测唯一可行的方法。方法是自动内容过滤器。

自动内容过滤器极富争议。他们经常错误地识别出令人反感的材料。 YouTube多年来一直在与这个问题作斗争。 YouTube成为互联网上的事实上的视频网站后,版权所有者就开始向Google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删除未经许可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对于YouTube规模的服务,由于无法进行手动检测,因此需要一个自动系统。但是,该系统经常错误地标识内容,导致许多创作者和用户不公正地删除了他们的内容。除此之外,推定是投诉人(权利持有者)是正确的。

上传者在此过程中几乎没有发言权。

这导致了YouTube的Content ID筛选器被称为审查机。大公司可能会声称任何视频都侵犯了其版权。然后,无论他们是否有合法主张,都可以将视频删除,但创作者几乎无力阻止。这是在Vimeo而非YouTube上托管视频的原因之一。

如果第13条的实施导致创建了自动内容过滤器,则担心最终会将它们用作一种形式的审查制度。公司规模进一步使问题变得复杂。

大型(主要是美国公司)主导着互联网。亚马逊,Facebook,谷歌,Reddit和Twitter是世界上一些最大的公司。他们有能力建立复杂的数据库和过滤器。没有资源来处理上载的较小站点实际上将被淘汰。

这将创建一个反竞争的市场,只有少数公司控制我们的在线空间。

第13条成为第17条

欧洲议会于2018年9月批准了《数字单一市场中的版权指令》草案。在进行谈判之后,向议会提交了最终提案。该指令的最终版本已于2019年3月26日获得批准。

此指令的该版本扩展了定义,做出了让步并包括了说明。为了使事情变得混乱,第13条被重命名为第17条。值得注意的是,最终指令明确指出了哪些网站应承担版权侵权责任。运营时间不到三年,收入不到1000万欧元,唯一访问者少于500万的服务将被排除在外。

对过滤器的需求可能也已被避开。第17条明确规定,服务必须获得权利持有者的许可才能显示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正如电子前沿基金会(EFF)指出的那样,“第[17]条拥护者认为,如果在线服务获得了大型娱乐公司的目录许可,就无需进行过滤。"

不过,由于EFF也会指出,大型娱乐公司并不拥有世界上的所有版权。互联网的所有用户都可以生成内容并拥有相应的版权。第17条要求服务“尽最大努力"许可内容。尽管进行了所有修订,但尚不清楚在没有内容过滤器的情况下服务如何符合第17条。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不是有争议地通过的第一部欧洲法规近年来的议会。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于2018年5月25日在欧洲范围内生效,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欧盟以外的公司如果在欧盟境内拥有用户,则仍必须遵守。有些人甚至选择对所有用户实施欧洲隐私保护。

该指令对数字单一市场中版权的影响几乎也肯定会在欧洲之外感受到。但是,成员国最多有两年的时间才能将该指令批准为法律。因此,要真正知道该立法的后果可能还需要几年时间。

每个州也可能以不同的方式解释和执行该指令。尽管一个国家可能需要特定的工具或上传过滤器,而另一个国家可能不需要。

这是欧洲事务,但结果会影响世界各地的所有互联网用户和服务。正如我们在GDPR实施后所看到的那样,某些服务阻止了欧洲用户,而不是遵守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服务被取消而不适应新法规,GDPR还影响了智能家居设备。第17条是否会产生类似效果还有待观察。

图片来源:HåkanDahlström/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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